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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半年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的
通 知
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常德人才政策,激励各类人才创新创业,根据《关于大力引进优秀人才服务开放强市产业立市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9〕2号)《关于引进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到事业单位工作给予住房保障的意见(试行)》(常人才发〔2019〕1号)《常德市关于打造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常人才发〔2022〕2号)要求,开展2023年上半年人才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根据常办发〔2019〕2号文件规定,在常德市区域范围内[含各区县(市)]登记注册、缴纳税收的规模以上重点产业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从常德市区域范围外新引进的高学历、高技能、高职称等人才。
2.根据常人才发〔2019〕1号文件规定,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进入我市市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正高职称人才。
3.根据常人才发〔2022〕2号文件规定,在常德市区域范围内[含各区县(市)]登记注册、缴纳税收的规模以上装备制造业企业从常德市区域范围外新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35岁以下的全日制专科生及从事技能岗位的中级工。
二、补贴项目
本次申报的补贴项目:工作和生活补贴、购房补贴。
三、申报程序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第1类申报对象通过常德人才大数据平台http://218.75.139.84:8889/talent-web/index.html#/mainPage提交补贴申请,所需申请材料通过人才大数据平台提交,经用人单位审核合格后提交至所属区域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符合条件的第2类、第3类申报对象在人才大数据平台网站下载表格,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后将相关资料通过线下提交至所属区域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
2.资料审核。所属区域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资料集中提交至市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复核,最后交由相关职能部门审定。
3.社会公示。审定通过后的申报对象将在常德人才大数据平台、市人社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补贴发放。财政将补贴款项下达后,统一拨付至申报对象本人银行卡。
四、注意事项
1.请各用人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让符合条件的对象应报尽报,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在4月30日前完成线上、线下申报工作,过期将等到2023年11月份再受理。
2.申请人要认真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材料清晰完整。
3.各地人才服务窗口对本区域内的申报材料要认真审核把关。
常德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2023年3月22日
(来源:常德市人力资源开发交流服务中心 编辑:陈雅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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